机电工程学院本科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分析实施办法
日期:2020年10月26日 22:08  点击:[]

为了适应现代工程教育,规范本科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合工程教育认证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机构

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分析的责任机构为综合评价与持续改进组,由学院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办、学工办、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代表组成,组长为教学副院长。

具体实施时,主要由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学工办的辅导员等组成。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总体方案的制定;学工办负责问卷的发放,工作开展的组织;专业负责人/系主任负责对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形成分析报告,根据分析结果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二、周期

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分析周期为四年,与培养方案大修周期一致。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人才需求、国家政策等进行相应调整。

三、分析内容

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分析主要针对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评价其能力水平和职业成就是否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毕业5年左右的毕业生的跟踪反馈自我评价和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评价综合分析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

四、信息收集的渠道和方法

1.信息收集渠道:问卷调查、访谈等。

2.信息收集对象:各专业毕业5年左右的学生、用人单位

五、评价结果的形成

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分析信息分为可量化意见和文字性意见两类。

1.可量化意见

将培养目标分解为若干评价指标,形成调查问卷的可量化评价问题。调查问卷的可量化评价问题有“非常符合(4分)、符合(3分)、基本符合(2分)、不符合(0分)”四个评价等级。调查问卷回收后,对可量化评价问题计算基于人数的加权平均值,即平均值=∑分数×人数/∑人数,再计算评价指标的达成度,达成度=评价平均/4×100%。

2.文字性意见

调查问卷的文字性问题以及座谈和走访获得的文字性反馈意见,采用归纳汇总的方法进行处理。

六、分析结果利用

1.分析结果用于评价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分析培养目标的要求与毕业生毕业5年后的职业能力和职业成就是否吻合;

2.分析结果用于指导毕业要求的修订,修改毕业要求指标点、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矩阵。

七、其他

各专业按照本文件进行各专业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确保培养人才能够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本实施办法由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编辑:陈丹妮

审核:张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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