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实验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日期:2020年04月29日 08:21  点击:[]


机电工程实验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发挥机电工程实验中心(以下简称实验中心)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中的支撑作用,不断提高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科学规划、资源整合、高效管理、开放共享的原则,对实验室进行科学规划,对实验教学资源和相关教育资源进行整合,建设面向多学科、多专业、受益面广的实验中心。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三条 实验中心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由学院择优聘任。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四条 主任作为实验中心建设发展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统筹协调实验中心的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建立健全实验中心坐班考勤、设备管理等制度,负责对中心教师的基层业务考核,给出考核意见;

(二)负责完成本科各专业的实验教学任务,熟悉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和工程教育认证对实验教学的要求,协助系主任完成工程教育认证等专业建设工作中实验室建设的相关工作;

(四)充分利用实验室资源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协助各研究所教师做好学生学术科技竞赛、科研训练等创新实践活动;

(五)积极进行实验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的比例,多渠道开设和推广开放性实验项目,提高学生的技术开发与实验研究能力

(六)积极进行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改革,不断创新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技术和手段,更新和改进实验仪器设备实验教材大纲、指导用书逐步建立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实验教学体系,提升教学效果,取得教学成果

不断提升实验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负责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平台的建设工作

制定实验教学队伍建设和培训规划,积极引进人才,探索建立专兼职结合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队伍互通,教学、科研、技术开发兼容,骨干相对稳定的实验教学团队。组织实验教学队伍积极参加教学改革、科研和社会应用实践,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技术研发能力;

)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负责仪器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验收、管理、维修、更新等,保证仪器设备正常工作、实验教学任务正常进行。建立网络化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信息上网,推广网上预约使用功能,提高仪器设备对科研工作的支撑力度;

(十)负责实验耗材的采购、管理和使用,负责实验室资产、实验教学资料等的建档和管理;

(十)负责协助研究所进行实验设备的运行、维护与管理;

(十)负责实验室的信息化、网络化建设,负责实验室的安全与环保工作;

(十)加强与校内相关单位的合作,共建实验室,最大限度发挥建设效益;

(十)完成学校主管部门及学院交办的其他实验室建设工作。

第五条 实验中心副主任的职责:

(一)协助实验中心主任完成实验中心各项工作;

(二)兼任学院资产管理员,协助行政办公室具体落实资产管理的有关职责,统筹负责学院资产日常管理,主要任务是:

1.根据学校和上级财政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学院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组织学院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与学校职能部门的对接,按程序和权限审核有关资产购置、处置事项;

4.负责学院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学院资产配置,推动学院资产共享共用;

5.组织实施对学院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的评价考核;

6.接收管理捐赠资产。

第四章 聘任条件与程序

第六条 聘任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组织能力与执行力强具有大局观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有强烈的责任心和积极的工作热情,热爱实验室工作,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效果良好

(三)机电工程学院在编教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熟悉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相关工作;

(四)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第七条 聘任程序:

(一)实验中心主任采取聘任制,应聘者应提交书面申请;

(二)学院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

(三)召开党政联席会,结合考察情况,确定聘任人选。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八条 实验中心是学院下属的教学科研基本单位,由学院直接管理。教学办负责实验中心事务性工作的管理和业务工作的协助。

第九条 实验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实验中心各项工作

实验中心主任(副主任)实行聘任制,聘期为4年,学院设立主任(副主任)岗位津贴。

第十 实验中心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要求向学院提交运行情况年报,由主任进行工作述职。

第十 根据实验中心的年度目标和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对主任(副主任)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核。主任的考核由量化考核结果(占60%)、群众测评结果(占20%)、学院领导评价结果(占20%)三部分组成;副主任的考核由量化考核结果(占40%)、群众测评结果(占20%)、主任评价结果(占20%)、学院领导评价结果(占20%)部分组成。

主任(副主任)的量化考核主要是指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一级指标考核结果和实验中心在教学、科研等方面取得的量化成绩。

第十 主任(副主任)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职称评审、职务晋升、岗位续聘、培训、奖惩、解聘等重要依据。

第十 探索建立主任(副主任)岗位津贴结构型年薪制,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差别化发放。对于在实验室建设、专业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学院给与额外的支持或奖励。

第六章 附则

第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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