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高教40条”和学校2019年本科教育教学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学校学风建设,围绕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跟踪与评估,结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考核管理的通知》,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任课教师要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跟踪,并通过过程考核及时了解学生学习状态、反馈信息,调整教学方法;学生通过过程考核能及时发现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改进学习思路和方法,更好地掌握和运用所学知识。
二、责任机构及责任人
学生学习过程跟踪与评估责任人是任课教师,教学工作委员会可以对任课教师的跟踪与评估进行检查,并提出指导意见。
三、学习过程跟踪方式
学习过程跟踪方式主要是跟踪学习过程考核的结果、学习态度(如出勤情况、课堂表现、交作业的情况等)、以及从不同渠道反馈的学生学习信息。
四、学习过程跟踪与评估的依据
学习过程跟踪与评估的依据是学生学习过程考核的评价结果,各类评估依据具体如下。
1.理论课程评估的依据
理论课程的评估依据是课程中所有过程考核的评价结果。理论课程过程考核包括学生学习过程中的作业、测验、课堂表现、讨论、小组作业情况等。评价结果来源如下:
任课教师按照课程教学要求布置作业,根据学生完成作业的次数和质量进行成绩评定。任课教师根据课程进度开展随堂测验或单元测验,根据测验成绩评定学习效果。任课教师开展课堂或者网上专题讨论,根据学生发言的积极性及观点的正确性和创新性进行成绩评定。任课教师根据课程要求布置以小组形式完成的作业,根据小组作业完成情况和学生自评、互评结果评定学习效果。任课教师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对学生出勤率、学习态度、听课情况、师生教学互动等情况给予成绩评定。
2.实践教学环节评估的依据
实践教学环节的评估依据是所有过程考核的评价结果。评价结果来源如下:
实践教学环节过程考核评价依据包括实践过程表现、实习日记、实验报告等。教师根据学生实验动手能力、实验报告完成情况、实习日记完成情况、实习过程的表现等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评定。
3.学习态度和学习状态评估依据
该项评估为非量化评估,任课教师需根据学生出勤情况、课堂表现、交作业次数等等判断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状态。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学习过程考核管理的通知》规定对于无故缺课累计学时超过该门课程学时数1/3及以上,或未完成作业、课内实验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或预留的其它学习任务等,应按规定取消学生参加该门课程考核资格。任课教师要随时跟踪相关环节,并对状态不好的学生及时预警和帮扶。
一般采用教师评价的方式。各类课程跟踪与评价方法见表1.3-1。
五、学习过程跟踪与评估流程
1.任课教师根据OBE教学理念,明确课程教学目标及教学目标对毕业要求的支撑关系,围绕课程目标确定过程考核的方式、考核内容及评价依据。
2.任课教师第一次课堂向学生说明课程过程考核的方式、考核内容及评价依据。
3.任课教师开展课程教学,进行过程考核。
4.根据过程考核结果,调整教学方法,关注个体学生,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预警和帮扶。
5.学期结束,进行总结,撰写本课程的形成性评价报告(形成性评价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本课程对应毕业要求的支持指标点、形成性评价的依据、形成性评价与帮扶)。
六、评估结果的利用
根据评估结果从教与学两个方面采取改进措施,使学生在课程结束时能达成课程目标。
1.对学生的学习状态进行评估。通过学习过程中的评价结果,发现学生学习过程中的问题,对困难学生进行预警,并及时采取合适的帮扶措施,使学生掌握学习方法,提高学习兴趣,使其能在课程结束时达到课程教学目标,从而达成毕业要求。
2.课程负责人/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根据学生学习过程评价结果,分析学生整体课程目标预期达成情况,采取相应教学改进措施。
七、其他
过程考核结果需留存,过程考核资料按照好、中、差分别留存3分代表性样本。所有材料待课程结束后和课程结束考核试卷一起由各学院教学办存档。
本文件自颁布之日执行,由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编辑:牛 源
审核:任延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