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教师自驱力,增强学院内生动力,努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和高效的管理机构,凝心聚力推进机电工程学院高质量发展,构建“11445”示范学院,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力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11445”发展新格局有关要求,以学术能力建设为导向,以学科交叉融合为引擎,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为牵引,积极推进学院机构改革,努力构建结构合理、责权明晰、务实高效的职能体系,为学院的转型和发展构筑坚强保障。
二、总体思路
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学术立校、自强报国”的办学理念和“一所一专业一方向一团队一教研室一实验室”的办学思想,撤系融所,努力提升学科特色与优势,坚持“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把学院建设成人才梯队合理、研究方向稳定、学术特色鲜明的国内知名教学研究型学院。
三、具体方案
(一)机构设置
1.学院保留原机械动力学理论与应用研究所、机电系统检测与控制研究所、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车辆新能源动力技术研究所、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研究所五个研究所,撤销原有系的建制,在研究所内部设立教研室,研究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2.为了加强工科基础课程的教学,根据我院面向全校基础课程教学需要,并结合教育部机械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教育部电工电子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织机构的设置,学院设立机械基础课程团队和电工电子课程团队。
3.学院保留学科建设研究室。
4.实验室包括本科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室。其中,本科教学实验室独立建制。
5.机关包括党委行政办公室、教学办公室、科研研究生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
6.科研平台为学院的厅局级及以上科研平台。
(二)机构定位
1.机关各办公室:负责学院各项日常事务的服务与管理。
2.学科建设研究室:负责硕士点、博士点及博士后流动站的建设。
3.研究所:负责本所科研、教学(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才引进、专业建设、平台建设、学术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4.实验中心:负责本科实验教学和学科竞赛。
(三)研究所专业及课程建设
1.机械动力学理论与应用研究所负责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智能制造方向除外)、机械工程专业建设,机械基础课程建设,组织实施与之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
2.机电系统检测与控制研究所负责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建设及教学工作。
3.先进制造技术研究所负责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中智能制造方向的专业建设工作,并组织开展该方向的本科教学工作。
4.车辆新能源动力技术研究所负责车辆工程专业建设及教学工作。
5.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研究所负责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建设及教学工作,电工电子课程建设和教学工作。
(四)具体安排
1、教师结合本人教学和科研发展情况,自由申请调换研究所。全体教师需在7月5日之前完成个人调换所申请,并提交《教师调换所申请表》至党政办公室。
2.原所有聘任制人员2021年测评均合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调整聘任至相应岗位任职,不再重新进行聘任;因方案调整和教师个人原因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和新设岗位由学院统一组织公开竞聘,竞聘工作于7月5日前完成。
3、学院于7月15日前初步完成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批。
四、有关说明
1.研究所设所长和教研室主任各1名,聘期3年,实行年度述职测评和聘期考核。
2.基础课程团队两个,各设课程团队负责人1名,聘期3年,实行年度述职测评和聘期考核。
3.学科建设研究室设主任1名,机电工程实验中心设主任和副主任各1名,聘期3年,实行年度述职测评和聘期考核。
4.学院给予学科建设研究室、研究所、课程团队及机电工程实验中心负责人待遇保障,相关待遇随年终业绩一次性发放。
5.研究所在运转过程中,教师可根据研究方向和专业建设的变动进行动态调整,不断优化各所成员的组成。
6.学科建设研究室主任、研究所主要职责、课程团队主要任务等内容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