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日期:2023年03月29日 10:49  点击:[]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西建大研〔2023〕3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方案。

一、复试和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2、坚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考生正当权益。

3、坚持科学选才、全面考查、客观评价,充分发挥复试选拔作用,保证生源质量。

二、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相关规定,学院本次复试全部采用现场复试,复试地点为雁塔校区。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复试录取领导小组

组 长:吴  昊、朱丽华

副组长:李 玲

成 员:贺 伟、成 彬、贺 宁、兰 朋、吴晓君、王 娟、王海涛、王 苗

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作风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其进行有关复试原则、政策、纪律等方面的培训,规范工作行为。

(2)负责制定和审议本院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复试录取工作细则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方可对外公布。

(3)负责落实本学院具体的复试工作。复试内容应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内容为基础,全面考查考生的能力素质。

(4)负责审核复试结果汇总表,必要时可查阅各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以确保填报数据准确无误,以及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5)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和申请调剂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回复、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2、复试专家小组

专家小组按专业和方向划分若干小组,负责实施复试考生的考核工作。每个考核小组由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组长由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指定,每组配备1名秘书。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考生能力考核。

(2)面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需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面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同一专业各小组考核要求和成绩评定标准要明确统一,以保证整个考核过程的一致性和公正性。

(3)面试成绩须经面试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后有效。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督查工作小组

 长:贺  

 员:任继红 张鑫龙

 责:监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维护整个过程的公平公正。

四、复试安排

1、复试分数线


2、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原件等参加复试,学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

现场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40分(由百分制折合)、面试6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20分,专业水平30分,综合素质10分)。

(1)专业课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的相关信息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一致。

报考080200机械工程(学术学位)、085500机械(专业学位)的考生,专业能力考核为《机械制造技术基础》或《机械工程测试技术》(二选一)中的内容。

报考085801电气工程(专业学位)的考生,专业能力考核为《电力电子技术》中的内容。

(2)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综合素质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和创新意识;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工作、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4复试要求

1)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3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考生名单、评分记录情况在复试结束后统一交研究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五、拟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1、拟招生计划(具体以实际录取为准)


2、录取总成绩

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一般为: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3、录取原则

(1)复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所报考专业的招生指标在本专业内按照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已考核通过的“萃英计划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学院相关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即可录取,无需再次参加复试。

(3)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报学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网站予以公示。

六、复试时间与地点

七、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机械工程(学术学位)接收调剂申请。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3、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同等条件下,考生毕业专业与调入专业一致的考生优先。

6、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创新创业竞赛和科研等情况,综合考查并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7、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八、导师招生名额

导师招生名额将参照《机电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收名额分配实施细则》要求执行。

九、其他

1.有关复试录取的信息请复试考生关注机电学院2023硕士复试QQ群(515687824),咨询电话:029-82201483

2.学院设举报电话及电子信箱,电话:029-82201483,电子信箱:122560877@qq.com。对在招生录取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的人员,坚决纠正并严肃处理。

3.复试和录取过程中,请各学科负责人、导师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及时沟通,解决好考生调剂专业、选择导师等问题。


                      附件:机电工程学院2023年(一志愿)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pdf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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