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西建大﹝2021﹞21号),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本次转专业主要面向2020级全日制在籍本科生,部分专业接收2019级本科生。满足以下要求的学生均可申请转专业:
(1)学风端正,无任何违纪作弊等纪律处分;
(2)已修课程无不及格门次;
(3)学习成绩优异,符合申请转入专业的接收条件。
全校各专业的接收计划和接收条件等详见附件1。
2.以特殊招生形式(如高水平运动队等)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学生,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无故不缴费注册的学生,已调整过专业的学生等,本次不得申请转专业。
3.申请转入专业应与原专业在同一高考招生科类内。艺术类等学生可在同一类别内转专业,不可与其他专业学生互转。
4.学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跨学院和学院内转专业其中的一种进行申请,并且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跨学院转专业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学院内转专业由各学院制定实施方案后自行组织。
二相关说明
1.“建筑学新工科实践班”接收土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管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及材料类专业2020级学生申请,学制“1+4”年:即在原专业学习1年,转入建筑学专业学习4年。
2.申请转入材料学院材料类、机电学院机械类的学生,报名时应确定拟转入专业,通过转专业后应首先在该专业大类学习,随专业分流直接进入转入专业。
3.申请转入化工学院化工与制药类,信控学院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的学生,报名时只可选择拟转入的专业大类,须根据转入该大类后的学业成绩等,在专业分流时确定转入专业。
三网上报名
1.学生申请转专业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需核实个人缴费注册、有无不及格门次等,确保专业年级排名、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等符合学校基本要求及拟转入专业接收条件。
2.符合报名基本要求和申请转入专业接收条件的学生,须在6月3日(第14周周四)14:00—6月12日(第15周周六)14:00进入新版教务管理系统,按照报名操作指南(详见附件2)进行网上报名。
四工作安排
转专业工作安排在6月3日—6月30日(第14周周四—第18周周三),申请转专业学生可在新版教务管理系统中实时查看转专业工作安排及考核成绩等,各学院相关环节公示也将通过教务处网站学院专区发布,请报名学生及时关注。
工作具体的时间节点初步安排如下:
1.资格审核6月18日(第16周周五)前
(1)学院对本单位申请转出学生的违纪作弊、不及格门次、专业排名等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公示无异后报送《学院转专业申请学生汇总表》。
(2)学院按照接收条件对申请转入学生的条件进行复核,确定进入学院考核阶段的学生名单,公示无异后报送《学院转专业接收考核学生汇总表》。
2.考核安排6月28日(第18周周一)前
接收学院组织进行笔试或综合素质面试等考核,并完成成绩录入,初步确定转专业学生。
3.学生录取6月30日(第18周周三)前
对初步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4.办理手续(下学期开学初)
根据学生本学期的成绩及表现等,审核确定最终转专业学生,并按规定办理学籍异动、缴纳学费等相关手续。
五工作要求
1.学院要制定具体的转专业实施方案,向所在学院学生公布。实施方案应包括:(1)转专业工作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2)跨学院转专业工作各专业考核阶段的遴选标准、成绩评定标准、考核安排及要求、申诉途径等;(3)学院内转专业的安排。
2.学院应通过网站等途径及时向学生公布转专业相关信息,接受学生咨询,并按规定审核拟转出学生相关信息。同时要做好专业介绍,使学生了解所学专业,树立专业学习的兴趣和信心。
3.学院应按规定时间组织完成转专业各环节工作,将成绩及拟接收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审核后予以公示。同时要妥善保管好转专业相关材料,以备核查。
转专业工作关系到学生个人切身利益和后续发展,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对于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转专业工作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学生交流事务科联系,联系电话:82202285。
附件:1.2021年本科生校内跨学院转专业接收计划一览表
2.新版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报名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1年5月31日
来源:教务处
审核:冯小菲
编辑:刘槿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