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动力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类别代码:0858)
日期:2021年12月08日 16:39  点击:[]

能源动力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类别代码:0858

一、培养目标

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是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电气工程领域内行业创新发展需求,培养思想品德合格、理论基础扎实、职业素质全面、专业视野开阔、工程实践能力强,具有解决工程实际问题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具体要求为: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身心健康。

2.掌握复杂电力系统的智能控制与管理、新型电力传动系统以及建筑能耗监控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熟悉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在行业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担负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3. 能够熟练地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听说能力。

二、培养方向

1.复杂电力系统的智能控制与管理

2.新型电力传动系统

3.建筑能耗监测与节能控制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

四、培养方式

1. 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双导师负责制,提倡在目前科研团队或研究所的基础上,不断加强校企合作,以校内导师为主,校外兼职导师为辅,第一导师可以是校外导师,但原则上不独立招生。

2. 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分为课程教学、专业实践、学位论文三个环节。导师应根据本领域的实际,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每个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

3.在培养过程中,要贯彻价值塑造、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原则,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对每位研究生制定培养计划。注重培养研究生的科技报国情怀以及独立工作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科研创新能力。

4.针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特点,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的教学宜采取理论教学与工程实践相结合的模式。根据不同课程特点,结合教学内容的需求,采用开放式、自主式、互动式的教学方式,充分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对有条件的课程,应进行面向工程实践的情境教学法,以解决工程现场或实践基地的实际工程问题为导向,培养研究生理论联系实际发现与解决工程问题的实践能力。

5.系统的研究生课程学习必须在学校进行,专业实践可在校外企业或校内实践基地进行,学位论文工作可在学校或校企合作单位完成。学位论文工作需要到校企合作单位中进行的,要经学校、导师、研究生和企业四方协商,签订符合学校相关要求的协议,并在学院备案后方可进行。

6.在研究生管理方面,坚持学校、学院、学科、导师四级管理体制。导师负责研究生思想及业务素质的全面培养,要求研究生定期向导师做思想和学习情况汇报。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能源动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由学位课、选修课、必修环节、补修课等模块构成。其中必须包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术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指南》要求的6门核心课程;案例课开设不少于课程总数的30%;实践课程不少于课程总数10%;校企联合课程不少于课程总数的10%;所有课程必须包含思政教育环节。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所修学分的总和应不少于32学分(不含补修课),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24学分,学位课不少于16学分;专业实践5学分,创新创业1学分。课程学习在第1学年完成,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六、专业实践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开展专业实践。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非全日制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任务开展。

专业实践内容应与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相关。具体可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也可采取企业实践或参与导师工程类应用型课题实践相结合的方式。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外实习实践基地的专业实践由校外、校内导师共同负责,实践期间研究生应定期向校内导师汇报专业实践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应按要求提交专业实践报告(有一定深度和独到的见解,且成果应与实践内容相关)及实践单位鉴定意见,学院组织专业实践评定小组,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效果进行答辩考核,综合答辩成绩、实践单位评定和导师评价,给出专业实践最终成绩。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应在学术上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学位论文的工作量应饱满,研究成果应具有创新性或独立见解。

学位论文工作可由校内导师与企业导师联合指导,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论文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少于1年。论文写作要求应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标准》。

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等是学位论文阶段的必要环节。

1. 选题、开题

1)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和工程应用前景;应有明确的电气工程背景,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能体现所学知识的综合应用并对实际技术进步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2)研究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查阅文献资料,了解学科现状和动态,尽早确定课题方向,完成学位论文选题。

3)学位论文开题一般应在第三学期末完成。开题由学院统一安排,所在学科负责组织、实施。

2. 形式及内容

学位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类学位论文,也可是设计类和产品开发类论文,如产品研发、工程设计等;还可以是针对电气工程和技术的软科学论文,如调研报告、工程/项目管理等。

1)工程研究类学位论文:综合应用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技术手段对工程实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分析过程正确,试验方法科学,结果可信,论文成果具有先进性和实用性,并能在某些方面提出独立见解或有所创新。

2)工程设计类学位论文:以解决生产或工程实际问题为重点,设计方案正确,布局及设计结构合理,数据准确,符合行业标准,技术文档齐全,设计结果投入了实施或通过了相关业务部门的评估。

3)工程管理类学位论文: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研究成果应具有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统计或收集的数据可靠、充分,理论建模和分析方法科学正确。

3. 论文撰写与中期考核

导师应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悉心指导和严格把关。

论文撰写过程中,研究生应按计划定期在学科或课题组学术会议上做阶段成果报告,汇报学位论文研究进展,并尽可能将阶段成果整理成学术论文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

学位论文的写作应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标准》。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在学位论文开题通过后半年左右,最晚在第5学期初之前完成。中期考核的具体要求见《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修订)》。

4. 学术成果要求

鼓励研究生在学期间结合研究内容及研究成果发表学术论文或申报专利等。具体要求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相关规定执行。

5. 学位论文预答辩、评审及答辩

研究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满足培养方案、达到发表学术论文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后,经导师审核认为符合要求的,方能申请预答辩。

学院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组织有关学科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预答辩。

研究生应根据预答辩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和完善。在硕士学位论文正式答辩前,需向学院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按照学校及学院的相关要求,对论文进行送审,盲审通过后学院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组织有关学科专家对学位论文进行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论文评审、答辩中的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形成正式的硕士学位论文,并提交学院及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八、参与人员

编写:孙伟、贺宁、赵南南、贺利乐、吴晓君、东亚斌、郭雅琳

审核:贺利乐

审定:张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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