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激励学生学习动力,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办法》(西建大教[2025]23号)(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西建大本科[2025]2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转入我院学生的选拔与考核工作。
组 长:朱丽华、王永亮
副组长:成彬、王凯、李玲、贺宁
成 员:罗丹、张平、郑建校、赵南南、郭宝良、徐英鸽、康智强、周亮、魏斌斌、李昂轩、薛婷
二、转专业申请方法和申请条件
凡符合《通知》条件的学生,须在5 月 28 日(第 14 周周三)10:00-6 月 4 日(第 15 周周三)10:00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按照报名操作指南(详见附件3)进行网上报名。
转专业工作遵循“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要求”的原则,各专业学生在满足学校和拟转入专业要求的条件下,可自由选择专业。
三、转入专业及条件
(一)接收专业及指标
本学院今年计划接收2024级转入申请。
2024级接收机械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的转入申请,其中机械类专业包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卓越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建筑机器人)、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五个专业方向。
报名时,申请转入机械类的同学应填报拟转入的专业及专业方向,通过转专业考核转入后,第三学期初学院完成机械大类分流工作,专业分流时将以转入时填报的专业方向意愿为主要参考依据。
转专业申请接收计划中原则上机械大类接收指标不超过25人(跨院系接收20人,学院内接收5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方向接收指标不超过15人(跨院系接收10人,学院内接收5人)。
(二)转入学生条件
1. 各专业接收申报条件
1)跨院系转专业接受申报条件
专业年级排名前20%,无不及格门次,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2.5。
2)学院内转专业接受申报条件
专业年级排名前20%,无不及格门次,平均学分绩点不小于2.5。
备注:参加双创办备案的与本学科相关的竞赛,获得校级二等奖以上者,在学分绩点基础上根据双创办相关竞赛加分政策,可取其中最高项仅加分一项。
2.各专业不接收以下情况转入申请
(1)以特殊招生形势录取的;
(2)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的;
(3)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4)无故不缴费注册的;
(5)已调整过专业的;
(6)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7)受到学校各类纪律处分的;
(8)不符合学校转专业条件的。
四、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
凡符合条件学生,须在5 月 28 日(第 14 周周三)10:00-6 月 4 日(第 15 周周三)10:00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申请。每名学生只允许提出一个转专业申请。
6 月 9 日(第 16 周周一)前,(1)学院完成转出申请的审核推荐并公示,并将跨学院转出审核推荐情况表报送教务处。(2)学院确定申请转入我学院各专业的面试环节学生名单。
6 月 30 日(第 19 周周一),各专业分组进行综合素质面试,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下学期开学初,根据学生本学期的成绩及表现等,审核并确定最终转专业学生名单。
五、面试成绩组成及评定标准
学院最终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换算百分制×70%+面试成绩×30%
其中面试成绩包括:
(1)外语水平(外语自我介绍及表达交流能力,满分20分);
(2)专业知识、创新意识、科研能力(满分40分);
(3)综合素质(政治思想、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满分40分)。
六、其他
(一)我院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参照以上细则执行。
(二)按综合测试最终成绩进行排序确定各专业最终转入名单。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实施细则(修订)》和《通知》为准。
(四)本方案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机电工程学院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