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介绍
1.培养目标
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知识、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和外语综合能力。通过学习电路理论、电子技术、信息技术、控制理论、计算机技术等方面较宽广的技术基础知识和以电能生产、传输和利用为核心的相关专业知识,培养可以从事与电气工程相关的规划设计、电气设备制造、控制系统设计、状态监测、运行管理等领域的工作,具有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组织管理能力的创新型、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毕业生毕业5年左右达到以下目标:
(1)能够运用电气工程专业知识与工程技能,具备发现、研究与解决现实中复杂电气工程问题的能力;
(2)有从事电气设备与电气系统设计、开发、应用和集成等方面的工作能力;
(3)具备良好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在跨职能团队中担任骨干或领导角色,发挥有效的沟通和协调作用;
(4)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与国际视野,在工作中具有社会责任感、安全、环保及可持续发展意识,积极服务国家与社会;
(5)通过终身学习,实现知识和能力的自我更新和提升,增强创新意识。
2.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电气工程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受到工程设计和研究分析的基本训练,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工程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电气工程与控制领域复杂工程问题。
(2)问题分析: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电气工程与控制领域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3)设计/开发解决方案:能够设计针对电气工程与控制领域复杂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设计满足特定需求的系统、单元(部件)或工艺流程,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4)研究: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电气工程与控制领域复杂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5)使用现代工具:能够针对电气工程与控制领域复杂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电气工程与控制领域复杂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6)工程与社会:能够基于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电气工程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7)环境和可持续发展: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电气工程与控制领域复杂工程问题的专业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8)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9)个人和团队: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10)沟通:能够就复杂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11)项目管理: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12)终身学习: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3.主干学科
主干学科:电气工程
4.核心知识领域或课程
课程体系由四个模块构成:
1)通识教育教学模块
该模块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学生掌握公共性的基础知识和工具知识,提高学生的人文、科学及艺术素养,使学生具有自主学习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主要课程有:大学英语、高等数学、大学物理、线性代数、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工程制图、大学计算机基础、政治与哲学等。
2)专业教育教学模块
该模块课程旨在使学生掌握必要的专业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了解本专业的前沿科学技术和发展趋势,培养学生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能力。该模块包括两类课程:
①专业基础课程:电路、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信号与系统、电磁场、电机学、电力电子技术、自动控制原理、现代测试技术等。
②专业方向课程:电力系统分析、电力系统继电保护、高电压绝缘技术、发电厂电气部分、电机拖动、电力拖动自动控制技术、建筑电气等。
3)集中实践教育教学模块
该模块旨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主要包括:认识实习、生产实习、电子工艺实习、金工实习、毕业实习、电力电子技术课程设计、电气控制课程设计、供配电系统课程设计、电气工程软件应用课程设计等。
4)课外素质教育模块
该模块旨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协作精神、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包括基本素质和行为养成教育、社会实践及创新创业教育等内容。
5.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184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40学分,不低于44的选修环节学分,选修学分中应包含不低于10个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方可毕业。
6.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达到毕业学分要求,且符合课外素质教育学分要求,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二、教学计划(详见附表)
制定人:
院长(主任): 院(系)盖章:
二〇一七年五月
编辑:郭梦涛
审核:张芯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