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工程2020级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日期:2020年06月24日 17:08  点击:[]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与科技发展需求,具有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德智体美劳全面和谐发展与健康个性相统一,掌握车辆工程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车辆领域相关产品的设计及分析能力、新产品研究与开发能力、设备运用与管理能力,能够在汽车工业及其它相关工业领域,特别是新能源汽车领域从事设计开发、科学研究、生产制造、实验测试、管理决策等方面工作的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目标1:具有综合运用数学、自然科学和车辆工程科学知识和工程技能,能够对车辆工程领域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能够在社会大背景与跨文化背景下成功地解决车辆工程实践问题。

培养目标2:能够跟踪汽车工业及其它相关工业领域的前沿技术,胜任车辆工程领域设计开发、科学研究、生产制造、实验测试、管理决策等方面工作,并具有一定的创新。

培养目标3:具备良好的社会科学知识、项目管理能力、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担任骨干或负责人角色并发挥有效作用。

培养目标4:熟悉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并履行社会责任。

培养目标5:具有良好的工程职业道德、人文科学素质与国际视野,能够与国内外同行、专业客户进行沟通交流。

培养目标6:具有持续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不断学习适应社会和行业发展。能够通过终身学习适应职业发展,在汽车工业及其它相关工业领域具有职业竞争力。

二、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车辆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受到产品设计和开发的基本训练,具备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毕业要求1工程知识: 掌握必要的本专业基本理论与基础知识,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车辆工程领域复杂工程问题。

指标点1.1 能够将数学、自然科学、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用于解决车辆工程领域复杂工程问题的恰当表述中。

指标点1.2 能针对车辆系统建立合适的数学模型,并利用恰当的边界条件进行求解。

指标点1.3 能用专业知识和数学模型来分析和判别车辆系统的性能。

指标点1.4 能将专业知识和分析结果用于车辆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改进中。

毕业要求2 问题分析: 能够应用数学、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的基本原理,识别、表达、并通过文献研究分析与车辆工程领域相关的复杂工程问题,以获得有效结论。

指标点2.1 能识别和判断复杂车辆工程问题的关键环节和参数。

指标点2.2 能运用基本原理和通过文献研究分析,认识到解决复杂车辆工程问题有多种解决方案可选择。

指标点2.3 能运用基本原理对复杂车辆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进行恰当的表达和建模,分析并判断解决方案的合理性。

毕业要求3 设计/开发解决方案: 能够设计针对复杂车辆工程问题的解决方案,具备车辆工程领域整车、总成、部件、零件、制造与控制及生产工艺流程等复杂工程问题方案的设计能力,并能够在设计环节中体现创新意识,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

指标点3.1 能针对特定需求确定设计目标并进行方案设计。

指标点3.2 考虑社会、健康、安全、法律、文化以及环境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评价对设计方案的可行性进行研究。

指标点3.3 能通过建模对车辆工程领域整车、总成、部件、零件及其制造工艺(流程)进行设计,并在设计过程中体现创新意识。

毕业要求4 研究: 能够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复杂车辆工程问题进行研究,包括设计实验、分析与解释数据、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指标点4.1 能对车辆工程相关的各类物理现象、系统特性进行研究和实验验证。

指标点4.2 能基于科学原理并采用科学方法对车辆工程相关的机构、部件和系统设计可行的实验方案,构建实验系统,进行实验研究。

指标点4.3 能正确采集和处理实验数据,对实验结果进行分析和解释,并通过信息综合得到合理有效的结论。

毕业要求5 使用现代工具: 能够针对复杂车辆工程问题,开发、选择与使用恰当的技术、资源、现代工程工具和信息技术工具,包括对复杂车辆工程问题的预测与模拟,并能够理解其局限性。

指标点5.1 能用文献检索工具、网络工具、现代工程工具等,查询并分析解决复杂车辆工程问题所需的相关研究资料。

指标点5.2 能运用机械制图、机械测绘及编程软件等工程技术手段,对复杂车辆工程问题进行表达。

指标点5.3 能运用机械制图、机械测绘及编程软件等工程技术手段,对复杂车辆工程问题进行设计、预测与模拟,分析并理解其局限性。

指标点5.4 能用测量工具和技术对车辆工程相关的机构、部件和系统等进行检测并理解其局限性。

毕业要求6 工程与社会: 基于车辆工程相关背景知识进行合理分析,评价本专业工程实践和复杂工程问题解决方案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指标点6.1 熟悉车辆工程领域相关的技术标准、知识产权、产业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内外发展现状。

指标点6.2 在工程实习和实践中,能分析和评价车辆工程领域相关设备、技术、工艺的开发和应用对社会、健康、安全、法律以及文化的影响,并理解应承担的责任。

毕业要求7 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能够理解和评价针对复杂车辆工程问题的工程实践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指标点7.1 能够理解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和意义,熟悉本行业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指标点7.2 能够针对车辆工程相关设备、技术及工艺的开发和应用,评价其对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毕业要求8 职业规范: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能够在工程实践中理解并遵守工程职业道德和规范,履行责任。

指标点8.1 掌握与工程实践相关的人文、历史、环境、法律、安全、伦理等知识,具有人文科学素养。

指标点8.2 理解客观公正、诚信守则、实事求是的工程职业道德,并能在工程实践中自觉遵守。

指标点8.3 理解工程师对公众的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能够在工程实践中自觉履行责任。

毕业要求9 个人和团队: 能够在多学科背景下的团队中承担个体、团队成员以及负责人的角色。

指标点9.1 能在多学科背景下与其他成员共享信息,合作共事。

指标点9.2 能胜任团队成员的角色与责任,倾听其他团队成员的意见,独立或合作完成团队分配的工作。

指标点9.3 能胜任团队负责人的角色与责任,组织团队成员开展工作,能针对具体问题体现一定的组织能力。

毕业要求10 沟通: 能够就复杂车辆工程问题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包括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陈述发言、清晰表达或回应指令。并具备一定的国际视野,能够在跨文化背景下进行沟通和交流。

指标点10.1 能撰写报告和设计文稿、绘制工程图纸,通过口头、书面、演示文稿等方式与业界同行及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

指标点10.2 具有英语听说读写的基本能力,能在跨文化背景下就专业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和交流。

指标点10.3 能通过阅读文献和交流,了解车辆工程领域工程技术的国际发展趋势、研究热点。

毕业要求11 项目管理: 理解并掌握工程管理原理与经济决策方法,并能在多学科环境中应用。

指标点11.1 理解工程管理与经济决策的原理,了解汽车产品全生命周期中涉及的成本构成、工程管理与经济决策等问题。

指标点11.2 掌握工程项目中涉及的管理与经济决策方法,能够将管理原理、技术经济方法应用于汽车产品开发、制造及工艺设计等过程。

毕业要求12 终身学习: 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的意识,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

指标点12.1 能认识科学技术在不断发展,具有终身学习的意识,掌握自主学习的方法和途径。

指标点12.2 具有获取新知识、技术、持续自我发展的能力。

三、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之间的支撑关系

本专业毕业要求支撑培养目标实现矩阵关系见附表 1

四、主干学科

主干学科:机械工程、车辆工程

五、核心课程

指专业培养体系中通识核心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的核心课程,本专业核心课程按照《本科专业国家标准》、专业评估认证标准的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色设置。

详情见附表 2。

六、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可进行成绩学分转换的课程

详情见附表 3。

注:  

1)学生应填写《本科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转换课程成绩及学分申请表》,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转换课程成绩及学分实施办法(试行)》西建大[2018]155号文件执行。

2)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可转换的课程以此表为依据。

3)每一项创新创业竞赛获奖项目只能进行1门课程的学分转换。

七、课程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

符号表示相关度:H-高度相关;M-中等相关;L-弱相关。

详情见附表 4。

八、毕业条件

学生在修业年限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获得不低于170的总学分,且应获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必修环节的138.5学分,不低于31.5的选修环节学分,选修学分中应包含不低于10个的通识拓展课程学分(通识拓展课程学分符合学校规定:学生须取得2个及以上先进文化类通识拓展课程学分;学生须取得2个及以上美学艺术类通识拓展课程学分),方可毕业。

九、授予学士学位条件

学生本科毕业时,符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实施细则,达到毕业学分要求,且符合课外素质教育学分10学分要求(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符合学校规定:学生须取得思想道德素质教育获得2 个及以上学分;学生须取得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获得2 个及以上学分),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十、教学计划 (详见附表)

制定人:

院长(主任):                        学院盖章:

                                        二〇二〇年一月

编辑:郭梦涛

审核:张芯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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