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24年05月07日 14:36  点击:[]

为做好学院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西建大研〔20247 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录取工作,切实提高选拔质量,把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作为录取的首要因素,重点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切实坚持博士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维护考生权益,在录取工作中做到政策透明、操作公开。

二、组织机构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丽华、王永亮

成 员:李 玲、贺 伟、成 彬、贺 宁

职 责:负责制定和审议学院博士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选派工作人员并进行纪律培训,负责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负责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及面试小组。负责审核综合考核结果汇总表,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及问题处理

具体工作设在研究生科研办公室。

(二)材料审核小组

学院成立至少由3名高级职称教师组成的材料审核小组,深入考查考生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由组长汇总考生的总评成绩。

(三)综合考核面试小组

学院成立面试小组,面试小组组长和成员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5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组成,另配备1名秘书。

(四)督查工作小组

长:贺

员:任继红、张鑫龙

责:监督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维护整个过程的公平公正。

三、考核形式、内容及要求

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分类考核内容如表1所示。

1  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分类考核内容

(一)材料审核

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核打分。材料审核施行诚信一票否决制。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

材料审核深入考查考生一贯学业和科研实践表现,根据申请材料,包括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科研经历、发表论文、专利、创新创业等情况,以及攻博科研计划书和专家推荐意见等材料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依据综合评价结果拟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审批。

(二)外国语统一考试

外国语考核由学校组织外国语统一考试,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未达到学校分数线者不予录取

(三)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形式为面试。考生在试题库中随机抽取1套试题进行现场回答,考核内容以《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内容为基础,满分100分。专业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0分钟。

(四)素质考核

素质考核形式为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研究计划(考生通过PPT汇报攻博科研计划书,内容应包括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主要研究内容、技术路线、预期目标等,不超过10分钟)、综合素质(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和创新潜质等)两个部分。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不含研究计划PPT汇报时间)。

素质考核成绩=研究计划成绩(满分为100分)×研究计划权重(50%+综合素质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权重(50%)。

(五)专业考核和素质考核时间

报到时间和地点202451213:30-13:50,雁塔校区南阶401

考核时间:202451214:00开始

地点:雁塔校区南阶403,南阶404

(六)相关要求

1. 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2. 考核专家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考生考核情况及录音录像材料在录取结束后统一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3. 考核前,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核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考生在考核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考核内容。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由学校组织的自然辩证法和两门硕士阶段专业基础课。

四、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办法

“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素质考核成绩(百分制)。

“申请考核”考生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20%+外国语成绩×20%+专业考核成绩×30%+素质考核成绩×30%

(二) 录取原则

1. 按成绩择优录取。

2. 原则上优先录取“硕博连读”考生和“普通招考”非定向考生。

3. 外国语成绩未达到学校分数线者不予录取,素质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 报考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录取的学术学位定向博士研究生中,非本校专业课教师及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人员,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当年学术学位博士生总指标的10%

五、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研究生院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六、招生指标

本年度拟招生计划如表2所示(具体名额以实际录取为准)。

表2 2024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拟招生计划

博士生导师(以下简称博导)招生指标为基础指标、奖励指标与专项指标之和,专项指标不得挪用,鼓励学院优先分配奖励指标。每位博导招收学术学位定向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1名,专业学位定向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

(一)基础指标

校外博导原则上招收博士生不超过1名。

首次招收博士生的博导招收博士生不超过1名。

其他博导招收博士生不超过2名。

(二)奖励指标

国家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省部级(政府)三大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教育部人文社科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或三等奖(个人排名第一)、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的博导,在获得荣誉三年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

国家级高层次人才在聘期或执行期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无明确的聘期或执行期的,在获得荣誉三年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

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负责人、国家级科研团队负责人在项目计划执行期内每年奖励专项计划1个。

陕西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在获得荣誉三年内奖励专项计划1个。

(三)专项指标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指标及丝绸之路产学研用国际合作专项指标,专项专用,不得挪用。

七、其它

(一)本年度录取的博士生均为秋季入学,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

(二)考生录取类别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时须按规定签订定向培养合同。

(三)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不得录取未参加本校本次规定时间招生考试的考生。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四)未尽事宜,参照《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

(五)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主动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监督。

招生咨询电话:029-82201483,邮箱:jdxykyb@163.com

考生申诉电话:029-82202535,邮箱:jdxy@xauat.edu.cn



机电工程学院

202457



版权所有:2022-2023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机电工程学院  陕ICP备075005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