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本科生学籍管理文件内容局部调整的通知
日期:2019年05月20日 12:22  点击:[]

教育部《关于狠抓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的通知》(教高函〔20188号)明确规定:要全面整顿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教育教学过程管理。各高校……要严管、严抓教学秩序。……要合理提升学业挑战度、增加课程难度、拓展课程深度,切实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要切实加强学习过程考核,……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坚决取消清考制度……等等。

一、修订背景及内容

结合新时代高教40及学校20187月新发布的《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转换课程成绩及学分实施办法(试行)》(西建大〔2018155号)文件,现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西建大〔2017180号)文件中的第一条和第二十三条相关内容进行局部调整,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调整后的文件将汇编进入2019版学生手册,从公布之日起执行。主要调整内容为:

第一条中的德、智、体、美调整为德智体美劳

第二十三条不及格课程替代调整为课程成绩转换,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解读要点及说明

各学院应组织在校本科生了解学习,务必要面向高年级学生解读相关内容,重申:

1.竞赛获奖转换课程成绩及学分严格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转换课程成绩及学分实施办法(试行)》(西建大〔2018155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毕业学期一律不允许重修或修读当学期毕业设计(论文)等以外的课程!学生的CET46成绩可按规定折算成对应学期的大学英语课程成绩,毕业学期不再进行大学英语不及格课程的替代!

3.每学期要按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选课并修读规定的课程,及时核查个人所选课程、课程成绩及学分,重点要核查不及格课程的重修选课及重修成绩、通识拓展课程的学分结构是否满足要求、选修课程学分结构是否合理、必修课程是否按时选课修读等。

4.要根据个人学业进程安排,对照所学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条件和授位要求,每学期按规定自行核查个人所获准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通识拓展课程、课外素质教育学分、累计平均学分绩点等,做好个人学业规划,并按时参加不及格课程的补考或重修。


附件:第二十三条课程成绩转换的具体内容


教务处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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