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及西建大[2017]164号通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推免工作小组
1.推免工作小组成员为8~11人;
2.院长为推免工作小组组长,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副书记为推免工作小组副组长,推免工作小组成员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3~5名,教学秘书和科研秘书以及辅导员组成;
3.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和接收,接受和处理推免过程中学生申诉等工作。
第二条 推荐选拔免试研究生条件
(一)必备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好学,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注:凡有意向就业或申请出国等学生,不得申请推免。
(二)可选条件
推荐选拔免试研究生除了具备上述必备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综合素质较高,外语水平较高,原则上在校三年所修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且各门课程成绩不得出现补考;
2.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获得国家/省级单项学科竞赛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奖(前3名),原则上不得出现补考;
3.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和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可由3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被联名推荐的学生在校期间一般应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有相关专业学术论文(排名前2)或获得发明专利等,且原则上不得出现补考。学院应按规定将推荐信和被联名推荐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公示。
(三)其他条件
具备上述同等条件的学生,在推荐选拔面试硕士研究生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在校学习期间获得优秀生、三好生、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2.具有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等特长。
第三条 推荐选拔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年推免生申请表》(以下简称《推免生申请表》),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二)学院根据表一综合测评总分,根据计算的分数进行排名,并根据排名顺序,最终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并将测评成绩和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三)公示无异议,由学院上报学校教务处,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第四条 推荐选拔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推免工作小组对学生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根据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最终确定推免生名单。
表一:综合测评评分指标体系
序号 |
基本要素 |
总分 |
测评内容 |
测评信息来源 |
备注 |
1 |
学分绩点 |
5 |
前三年所有课程绩点 |
教务系统 |
五分制计入 |
2 |
实践创新能力 |
0.6 |
各类竞赛、项目等 |
学生提交的佐证材料 |
具体计入内容和计分办法见表二 |
表二:实践创新能力项目及计分标准
序号 |
类别 |
项目 |
加分 |
加分要求 |
1 |
创新能力项目加分
|
一类竞赛国际国内一等奖 |
0.6 |
同一类型项目及获奖仅按最高加分计一次,每名同学创新能力项目加分最高计0.6,实践能力项目加分累计不得超过0.3,合计加分不超过0.6。 |
2 |
一类竞赛国际国内二等奖 |
0.4 |
3 |
二类竞赛国际国内一等奖 |
0.4 |
4 |
一类竞赛国际国内三等奖 |
0.3 |
5 |
二类竞赛国际国内二等奖 |
0.3 |
6 |
二类竞赛国际国内三等奖 |
0.2 |
7 |
一类/二类竞赛省内一等奖 |
0.2 |
8 |
一类/二类竞赛省内二等奖 |
0.1 |
9 |
实践能力项目加分 |
文艺及体育全国一等奖 |
0.4 |
10 |
文艺及体育全国二等奖 |
0.3 |
11 |
文艺及体育全国三等奖 |
0.2 |
12 |
文艺及体育省内一等奖 |
0.2 |
13 |
文艺及体育省内二等奖 |
0.1 |
14 |
文艺及体育省内三等奖 |
0.05 |
15 |
发明专利 |
0.2 |
16 |
实用新型或外观专利 |
0.1 |
17 |
学术论文(核心及以上) |
0.2 |
18 |
学术论文(其他) |
0.1 |
19 |
社会工作(校、院主席团、班长) |
0.04 |
20 |
社会工作(社团部长及以上、支部书记、团支书) |
0.02 |
21 |
英语六级通过 |
0.05 |
22 |
科研立项(国家级) |
0.1 |
23 |
科研立项(省级) |
0.05 |
24 |
SSRT |
0.03 |
说明:
1.每名同学实践创新能力累计加分不超过0.6,多人成果中,第1人按对应项分值计入,每后一名为前一名的75%依次递减加分。
2.各类科技竞赛获奖项目如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等设置则按奖项高低次序依规则加分,获预赛奖、入围奖、优秀奖等,该项计分按奖项降一级分值计入。各类获奖、专利、论文等截止日期为推免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
3.专利受理按对应项的70%计。
4.科研立项及SSRT未结题按对应70%计。
5.论文未发表,仅有录用通知按对应项70%计。
第五条 推荐选拔免试硕士研究生比例和指标
1.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确定的推免生名额,基本按照各专业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2.初选入围指标为推免生指标的1.2~1.5倍。
第六条 凡推荐免试研究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资格
(一)最后一学年中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或其他方面审查不合格者;
(二)推免申请及佐证材料弄虚作假者;
(三)最后一学年中有一门(含一门)以上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四)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未能达到良好(含良好)以上者;
(五)体检不合格者。
第七条 未尽事宜,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准。
第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机电工程学院
2017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