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的通知
日期:2008年01月10日 00: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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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学英语教学改革和考试改革精神,促进《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的进一步实施,全面提高大学生英语综合运用能力,激发广大大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推动大学英语教学质量上一个新台阶,经教育部同意,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和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决定联合举办2008年(第十届)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2008 National English Contest for College Students简称NECCS)。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参加2008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从即日起开始进行2008年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初赛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对象
2008年竞赛分A、B、C、D四个类别,我校在校各年级的研究生及本、专科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其中A类考试适用于研究生参加,B类考试适用于英语专业本、专科生参加,C类考试适用于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参加,D类考试适用于体育类和艺术类的本科生和高职高专类学生参加。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2008年1月9日~1月17日学生在所在院(系)教学办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报名费按照全国竞赛组委会通知收取,每人为15元)。
2008年1月17日各院(系)教学办将本学院报名情况分类汇总后报至创新办(行政楼二楼西侧210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auatjy@163.com
联系电话:82205351
三、竞赛时间和方法
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和决赛均由全国统一命题,按统一时间竞赛。
初赛:2008年4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见准考证)
决赛:2008年5月11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见准考证)
四、评奖办法
1.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种奖项。
2.初赛结束后,按卷面成绩分别评选出参加决赛的选手(参赛人数的6‰)和二、三等奖的获奖选手(分别为参赛人数的15‰、参赛人数的30‰)。特等奖、一等奖通过决赛产生。
五、夏令营活动
特等奖和一等奖的获奖选手将参加2008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活动选拔。选拔方式:英语即兴演讲3分钟,回答问题2分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008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夏令营将于2008年8月(暑假期间)举行,主要活动包括参加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赛、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以及第二届全国大学生英语风采大赛等活动(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凡竞赛获奖者根据获奖级别可获得相应的创新学分。
望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本次竞赛的报名工作。


创新工程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