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文件
各院(系): 根据《201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6〕1号)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宝钢教育奖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宝钢优秀学生奖:金额为1万元/人,每年500名左右(其中台湾地区、港澳地区学生60名左右)。 2.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金额为2万元/人,每年25名; 3.宝钢优秀教师奖:金额为1万元/人,每年270名左右; 4.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金额为10万元/人,每年10名; 5.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金额为3万元/人,每年名额不定。 二、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 1.申报范围 我校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成绩优秀,符合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条件,均可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并有资格参加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的评选。 2.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宝钢优秀教师奖 1.申报范围 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编教师,符合宝钢优秀教师奖评选条件,均可申报宝钢优秀教师奖,并有资格参加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的评选。 2.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2)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4)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的“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5)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三、推荐名额 宝钢教育奖实行限额申报,宝钢教育基金会2016年度分配给我校的具体名额如下: 1.宝钢优秀学生奖:5名,其中可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 2.宝钢优秀教师奖:4名,其中可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 各院(系)教师和学生的推荐名额分别为1名。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时间 1.宝钢优秀教师奖:2016年6月24日 2.宝钢优秀学生奖:2016年9月12日 (二)申报材料 《评审表》(附件1、2,一式二份),相关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一式一份)。 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择优推荐,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时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电子版发至jxyjk@163.com。
附件:1.宝钢教育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2.宝钢教育优秀教师奖评审表 (请从教务处网站下载电子版,不下发文字稿)
教务处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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