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社会评价工作实施办法
日期:2020年06月18日 22:11  点击:[]

本科毕业生的培养质量不仅关系到学院的教育质量、信誉和知名度,更是社会衡量学校办学好坏的标准。为此特制定《机电工程学院本科毕业生社会评价工作实施办法》,以利于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及时动态地了解用人单位对我院在人才培养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专业设置,修订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完善课程体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一、责任机构

毕业生社会评价制度的责任机构为综合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组,由学院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办、学工办、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代表,组长为教学副院长。

具体实施时,主要执行人员为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学工办、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师代表。

由教学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负责总体方案的制定。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社会评价方案的制定,确定调查时间、内容、方式等。专业负责人/系主任负责制定社会评价调查问卷和对社会评价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形成社会评价调研分析报告,根据评价情况制定持续改进措施。学工办的辅导员负责联络用人单位,定期向用人单位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或者通过访谈、座谈等方式收集社会评价信息。

二、评价周期

社会评价实施周期为1年,一般应在每年3-4月开始发放问卷进行调查。

三、信息收集

1.信息收集方式:评价信息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走访的形式收集。

学工办可通过网络通讯工具或电子邮件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并向用人单位或行业协会专家发放调查问卷;专业负责人、专业教师可通过调研、实习、企业科研项目合作、学术交流等机会走访用人单位,或者通过用人单位参加校园招聘会的机会组织用人单位座谈,通过座谈或者访谈收集评价信息。

2.调研信息内容:调研信息包含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能力水平、素养、职业成就等的评价以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等。

3.信息采集对象:信息采集对象为本专业毕业生用人单位、来学院招聘的用人单位以及行业协会专家。

4.信息汇总与分析: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对反馈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形成分析结果。

四、评价方法

评价信息分为可量化意见和文字性意见两类。

1.可量化意见

将培养目标分解为若干评价指标,形成调查问卷的可量化评价问题。调查问卷的可量化评价问题有“非常符合(4分)、符合(3分)、基本符合(2分)、不符合(0分)”四个评价等级。调查问卷回收后,对可量化评价问题计算基于人数的加权平均值,即平均值=∑分数×人数/∑人数,再计算评价指标的达成度,达成度=评价平均/4×100%。调查问卷的文字性问题以及座谈和走访获得的文字性反馈意见,采用归纳汇总的方法进行处理。

2.文字性意见

调查问卷的文字性问题以及座谈和走访获得的文字性反馈意见,采用归纳汇总的方法进行处理。

五、结果的使用

评价结果用于专业的持续改进,主要从以下方面使用评价结果:

1.评价结果用于了解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知识、能力、素养水平的评价;

2.评价结果用于分析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分析培养目标的要求与毕业生毕业5年后的职业能力和职业成就是否吻合;

3.评价结果用于指导毕业要求的修订,修改毕业要求指标点、课程对毕业要求的支撑矩阵。

六、其他

本实施办法由教学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各专业负责人/系主任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注意总结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向综合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组汇报,以逐步改进和完善此项制度。



编辑:陈丹妮

审核:张  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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