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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翟嘉雄、刘帅帅毕业设计答辩资格的公示

作者: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6-15  阅读次数:


    翟嘉雄,机制1402班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的过程中存在态度不端正,进度偏慢的现象,多次未按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完成任务。

    刘帅帅,机制1403班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的过程中存在态度不端正,进度偏慢的现象,多次未按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完成任务。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第24条:凡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开始之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经指导教师报告和主管教学院长(主任)批准,可取消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资格,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按不及格计。(1)未能在答辩前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完整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者。(2)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为不合格者。(3)评阅教师评定的成绩为不合格者。故决定翟嘉雄、刘帅帅同学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希望其他同学引以为戒。

机电工程学院

20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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